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星加坡

不知不觉,已经快踏入待在星加坡的第四个年头(2005年4月至今),想想时间过得还真快,而我看起来还是跟四年前的我,没有太多的变化,老姐还一直嫌我可以读书读到这么老,她当年可是21岁就出来拼生活了,而我还在晃着一个“学生无限大”的光圈,像只无家可归但又毫无拘束的流浪狗,可以有很多的时间去混日子,我听着她怪怪的形容词来形容我,嗯果然是一家人,说的想的都是怪怪的。

老姐一直说,我是很幸福的小孩,可以到这么多地方去逛逛,去学习,去挥霍青春,啊说错了,是享用青春的权力,呵呵。

虽然很多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

孤单可以让人成长,独处可以让心灵沉淀,只是不要想太多想歪一边去干傻事就好,我老姐教我的,那个时候我们在星巴克喝很好喝但很贵的花式咖啡。

果然是一家人,下次我也这么训练我儿子好了,我可能会加多一句,你爱做什么我都会支持,只是不要乱乱买保险就好。

读来读去,读到我今年2009年了,书都好像读不完似的,虽然我很多朋友都快从大学毕业了,是时候出来和社会打交情了,这种感觉好像很怪,会不会以后在一起的话题都变得很工作式的,三句不离本行,到时就很无聊了。

聊些流浪狗爱聊的事情不好吗?例如关于母狗的话题。

我一直想去海边,然后静静地坐在一个有屋檐遮阳的地方,喝着喜欢的咖啡,桌子上放着我心爱的手提电脑,用心情写下我的小说,最好是一个无人安静,只有浪花一朵朵的海滩,没有蚊子但有很好喝的咖啡,还有可以任你充电充到你爽的电插头就好。

青春就是要这么浪费对吧,至少,浪费在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上。

阿最好来个什么气质女孩漫步海滩巧遇记,夕阳西下,依依不舍互道离别之心酸之类的东西。

我果然有点不正常,想些怪怪的东西。

喜欢做的东西还多的很呢,反正,人生是自己的,不需去和别人比较,不需要向话不投机的人交代什么,自己开心一些,眼睛看出去的世界会更美好呢。

啊当然那些已经做工的老朋友们,必须向自己老板交代一下自己的行踪会比较好,毕竟让自己老板不开心的事可以不做就不要做。

如果有一天你找不到我,而我寄了封信给你,你打开一看,我照片的背景有很多企鹅在冰天雪地上踏步的话,请别太惊讶,因为那的确是有可能发生的。

但如果你看到的不是可爱的企鹅,而是很多长的像恐怖分子的男人拿着枪,和我一起笑着拍照的话,也请别太担心,我想。。。呃。。应该不会有事的吧。。。

之前也和豹一起豪聊过,每次都扯到女朋友的事,然后就用那种好像这把年纪还没有女朋友就是有很大问题的眼神看着我,呃。。也对拉,这把年纪已不小了。

也许我们都是太会坚持的人,所以他有他的理由,而我也有我的理由。

不过,问过好几个老友,他们就当面给我那种表情,啊你对女友的要求会不会太强人所难,匪夷所思了一点。

噢的确我自己的觉得自己太龟毛。

今晚,还有报告要赶。。。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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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定风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全词言简意赅,不事藻绘,却能够于简朴中见深意、寻常处生波澜,语意双关,令人回味无穷。全词记述了作者一行人在沙湖道上突遭雨袭之事。上片以“莫听”二字起,似有突兀之感,而“穿林打叶声”勾画出风雨的声势之猛。急风挟雨而来,对此作者却说:“何妨吟啸且徐行”,“何妨”表现了词人的淡定,“竹杖芒鞋”透露出词人安贫乐道的隐逸之思,“谁怕”一句反问,加上“莫听”“何妨”的映衬显得气度从容,由此勾勒出一幅苏公披蓑烟雨行吟图。

一个竹杖芒鞋的老人踽踽独行于风雨飘摇的人生路上,身前身后皆茫茫无所见,但词人并未黯然神伤,而是从容面对 ,生有顺境,有成败,有荣辱,有祸福。但无论处于何种境地,苏轼皆以坦然而超脱的心境去对待,在人生的风雨中磨练自己,修炼人格。

下片“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料峭”二字点出时令,三月七日,正是乍暖还寒之时,然二月春风早已裁出翠柳条条,时至三月,早应是一派春光。而作者却似一无所见,仅以“微冷”二字寄寓所感,弥漫着一种萧索意味,这是否还暗示了作者的落寞心境?急雨既过,斜阳展颜,对历雨者来说,这应是很值得欣喜的,而作者回望了适才烟雨凄迷的经行之处,却吐出了“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妙句来。若非深察人世无常,历经社会坎坷,是难以做到如此宠辱不惊,得失无意的

风是一个人

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很多人都这么说。

为什么呢,第一,我不喜欢参加活动,只要是需要急促呼吸,又或是能搞到连自己身体都感觉不到的,我都不太热衷,并没有很大的兴致。

还记得上次不小心和朋友去玩玩运动,结果让我生不如死的悲剧还很深刻。

所以我不喜欢跑来跑去跑个不停的东西,反而,我喜欢慢慢的跑步,散步,床上扮死尸,还有,放风筝。

当然,我放风筝是不会跑来跑去的。

我真是个怪怪的人,很多人都这么说。

我很懒惰,懒惰到连出个房门都嫌远,如果有最烂懒人比赛,我很谦虚地说,我可能拿个安慰奖回来,谁叫上次我因为懒惰走下楼去附近的食店打包晚餐,还差一点饿死呢。

不过,还好姐姐打了个电话回来问我要不要吃附近的椰浆饭,我很开心的说好。

我喜欢繁体字,因为它看起来就是拥有着简体字所没有的美,它的美,就像水里的一滴晶石,吸引着我把手伸进水里,想把它捞出来好好欣赏一番。

其实,如果你给我一只笔,一张纸,要求我写繁体字出来,我会把笔在手上转个圈,然后画一个乌龟出来,旁边再写哈哈哈三个字。

我不会写繁体字,我是那只会哈哈和放风筝的乌龟,慢慢爬过。

我是不是乌龟,这个很深的问题还有待观察,不过,我的名字叫做炳森,是个怪怪的人,这个你们倒可以记住。

因为我已经确认了21年,应该不会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