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7, 2008

八月。风和正妹

如果你把路边那一堆多到像蟑螂的男生都捉回来,然后问他们,什么叫做正妹,给他们一张白纸,把正妹的定义写在纸上。

蟑螂们一定都会对你说它们做不到,原因不是因为蟑螂们没有看过正妹,而是一张纸不够写。

简单来说,正妹就好像百事可乐广告上的男模,喝了一口百事可乐,然后满足的“啊”。

一个很正的正妹,一般人第一眼看到后,心中都会骂,“挖铐,怎么正到那么神”然后开始评分。

话说有一天我们一帮很要好的蟑螂决定出游,看到一个正妹,削肩鹅黄色上衣,配着白色外套,适身牛仔裤和粉红色休闲鞋子,大小适中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细细长长的柳眉,白里透红的弹性肌肤,然后很有气质地慢慢走过蟑螂们面前。

趁着蟑螂们发呆的时候,我先教你们一些简单数学关于第一印象分。

首先是正妹的整体打分,从0到5,整体上来说越协调让人觉得很舒服就越高分,而根据蟑螂界的不成条例来说,这整体打分对每一人来说都是固定的。

例如,气质正妹的整体打分对每一个蟑螂来说,都是4分。

但由于考虑到每一个蟑螂都是个体的,拥有不同的口味,这叫做主观冲击力。

所以在整体打分后面再加好几个惊悚号来表示对自己所造成的冲击。

越多惊悚号,代表那个正妹越正,在你心中留下的影子越大。

这就是第一印象分。

马蟑螂回过神来,说 [挖铐,4! ]

杨蟑螂不怎么同意马同志的第一印象分,它觉得气质女孩可以拿的更多。[马的列,哪有怎么少分?她明明有4!!]

当然,另一个杨蟑螂也赞同它。

虽然有点可耻,不过我也同样给了她4!!

然后想起了很久以前,自己曾经遇过了一个女孩,那是一个阳光强到有点欺负人的晴天,天空蓝到没有一片乌云如果你找的到乌云我就给你钱。

我遇到那个女孩,那是在黄芯逦没有回答我问她的问题,开始和我保持距离兼避而不见,的之后。

那是一个晴天,然后我看到她,心中会骂的一个正妹。

如果要我打分的话,我会给她3!!!!

我试着在计算机上按着,结果每次答案出来都是,Math Error ,每一次都是。

直到有一天我按到计算机当机冒烟为止,我才放下了计算机开始想很多东西。

如果黄芯逦对我来说是雨天的话,那么,正妹的笑容就是下完雨后的晴天。

但在下完雨后晴天的背后,却有着很多很多的乌云。

就象在她晴天笑容的后面一样,有着我不懂的故事。

而在晴天的故事里,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就好像今天有人到巴刹买菜,原本想买菠菜但菠菜没有了,然后那个人耸耸肩就买了白菜反正又不是一定要吃到菠菜,风的心情,就象可有可无的菠菜一样那么多乌云。

这是一个很正的晴天故事,在雨天过后。

那个让我Math Error很正的正妹,有一个很正的名字,叫做梁廷婷。

风轻轻倾诉着故事,再延续《说故事》的新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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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定风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全词言简意赅,不事藻绘,却能够于简朴中见深意、寻常处生波澜,语意双关,令人回味无穷。全词记述了作者一行人在沙湖道上突遭雨袭之事。上片以“莫听”二字起,似有突兀之感,而“穿林打叶声”勾画出风雨的声势之猛。急风挟雨而来,对此作者却说:“何妨吟啸且徐行”,“何妨”表现了词人的淡定,“竹杖芒鞋”透露出词人安贫乐道的隐逸之思,“谁怕”一句反问,加上“莫听”“何妨”的映衬显得气度从容,由此勾勒出一幅苏公披蓑烟雨行吟图。

一个竹杖芒鞋的老人踽踽独行于风雨飘摇的人生路上,身前身后皆茫茫无所见,但词人并未黯然神伤,而是从容面对 ,生有顺境,有成败,有荣辱,有祸福。但无论处于何种境地,苏轼皆以坦然而超脱的心境去对待,在人生的风雨中磨练自己,修炼人格。

下片“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料峭”二字点出时令,三月七日,正是乍暖还寒之时,然二月春风早已裁出翠柳条条,时至三月,早应是一派春光。而作者却似一无所见,仅以“微冷”二字寄寓所感,弥漫着一种萧索意味,这是否还暗示了作者的落寞心境?急雨既过,斜阳展颜,对历雨者来说,这应是很值得欣喜的,而作者回望了适才烟雨凄迷的经行之处,却吐出了“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妙句来。若非深察人世无常,历经社会坎坷,是难以做到如此宠辱不惊,得失无意的

风是一个人

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很多人都这么说。

为什么呢,第一,我不喜欢参加活动,只要是需要急促呼吸,又或是能搞到连自己身体都感觉不到的,我都不太热衷,并没有很大的兴致。

还记得上次不小心和朋友去玩玩运动,结果让我生不如死的悲剧还很深刻。

所以我不喜欢跑来跑去跑个不停的东西,反而,我喜欢慢慢的跑步,散步,床上扮死尸,还有,放风筝。

当然,我放风筝是不会跑来跑去的。

我真是个怪怪的人,很多人都这么说。

我很懒惰,懒惰到连出个房门都嫌远,如果有最烂懒人比赛,我很谦虚地说,我可能拿个安慰奖回来,谁叫上次我因为懒惰走下楼去附近的食店打包晚餐,还差一点饿死呢。

不过,还好姐姐打了个电话回来问我要不要吃附近的椰浆饭,我很开心的说好。

我喜欢繁体字,因为它看起来就是拥有着简体字所没有的美,它的美,就像水里的一滴晶石,吸引着我把手伸进水里,想把它捞出来好好欣赏一番。

其实,如果你给我一只笔,一张纸,要求我写繁体字出来,我会把笔在手上转个圈,然后画一个乌龟出来,旁边再写哈哈哈三个字。

我不会写繁体字,我是那只会哈哈和放风筝的乌龟,慢慢爬过。

我是不是乌龟,这个很深的问题还有待观察,不过,我的名字叫做炳森,是个怪怪的人,这个你们倒可以记住。

因为我已经确认了21年,应该不会有错。